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48号)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字〔2024〕1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我校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工作,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成立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处,牵头负责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三、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1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年 | 18000 | 15 |
2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 2年 | 18000 | 20 |
3 | 智慧产业学院 | 软件工程 | 2年 | 18000 | 15 |
4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年 | 18000 | 20 |
5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年 | 18000 | 15 |
6 | 抱石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2年 | 19800 | 10 |
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年 | 18000 | 20 |
8 | 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2年 | 18000 | 10 |
9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2年 | 18000 | 10 |
10 | 教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 学前教育 | 2年 | 18000 | 10 |
11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2年 | 18000 | 10 |
12 | 人工智能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2年 | 18000 | 15 |
13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2年 | 18000 | 10 |
合计 | 180 |
四、免试申请对象、方式、时间
(一)申请对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兵士)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且符合下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省应征入伍。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及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高职(专科)毕业证、入伍证明、退役证明等。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综合评价考核。
2.材料报送: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试综合评价内容各项目分值自行填表申报(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包括军功获奖证书、赛事获奖证书、学业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政治面貌证明(院系或学校党团组织盖章)、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将所有材料打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邮箱:kangmeilan@jxue.edu.cn,邮件主题: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报考专业+姓名),无需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认定。考生需对所提交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10日18:00。学生自行填报和提交的材料是学校综合评价的唯一依据,一经申请(截至日后)不再接受申请、项目更改、材料增补。
五、免试综合评价内容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以70分计基础分,按以下各项标准分值累计加减分:
(一)学业水平分值: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学业成绩 | ||
1 | 专科学业成绩90分(优)以上科目占比 | 20*比值 |
2 | 专科学业成绩89—80分(良)科目占比 | 10*比值 |
3 | 专科学业成绩69—60分(及)科目占比 | -10*比值 |
4 | 专科学业成绩中60分以下(不及格、差)、补考、重修等情况 | -2*科目数 |
上述项目分值累加保留小数点后3位,减分项不设下限。 举例:某生学业成绩单中所有科目60门,其中,90分(优)以上10门其中1门缓考、89—80分(良)22门其中重修1门、69—60分(及)10门、60分以下(不及格、差)3门其中补考2门、重修1门,则计算规则如下:①缓考通过的不论分值多高均不列入计算,未通过的视为60分以下(不及格、差);②60分以下(不及格、差)、补考、重修的科目相同的不重复计算。计算:20×(10-1)÷60+10×(22-1)÷60-10×10÷60-2×3=-1.1667 最终该项得分为:-1.167 |
(二)部队获奖分值: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奖励。
序号 | 奖励项目 | 分值 |
1 | 获得荣誉称号 | 50 |
2 | 荣立一等功 | 30 |
3 | 荣立集体一等功 | 28 |
4 | 荣立二等功 | 25 |
5 | 荣立集体二等功 | 23 |
6 | 荣立三等功 | 20 |
7 | 荣立集体三等功 | 18 |
8 | 获得嘉奖 | 10 |
9 | 获得集体嘉奖 | 8 |
上述项目计次累加,最多取5项。 |
(三)赛事获奖分值:专科阶段参加赛事获奖。
序号 | 奖励项目 | 分值 | |
1 | 技能 大赛 | 世界技能大赛 | 20-名次/2 |
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 | 15 | ||
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 | 18-名次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18-2*奖项等级 | ||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 14-2*奖项等级 | ||
本项目取最高得分一项计。 | |||
2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金奖 | 18-排位/2 |
国家级银奖 | 16-排位/2 | ||
省级金奖 | 14-排位/2 | ||
省级银奖 | 12-排位/2 | ||
本项目取最高得分一项计。 | |||
3 | 参加体育运动比赛 | 运动员等级分值+比赛级别分值-名次-项目类分值 | |
本项目取最高得分一项计。 | |||
上述项目累加。 设名次的,8名以内的按实际名次计算,其他均按10计算;设奖项等级的,三等奖以上的按实际等级计算,其他均按5计算;设排位的,15位以内的按实际排位计算,其他均按20计算;在排位之外还设立特别最高奖项的按0计算。 运动员等级分值分别为:国家健将级10分、 一级8分、二级5分、其他2分。比赛级别分值分别为:世界级10分、国家级8分、省级5分。项目类分值分别为:个人项目0分;集体项目1分。 举例: 某生获全国技能大赛一类赛第9名、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计算:18-10=8;某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银奖排位13,计算: 16-13/2=9.5;某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参加江西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男子1*400米第5名,计算:5+5-5-1=4。 |
(四)其他加分项目分值(20分):
项 目 | 分值 | ||
政治 面貌 | 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 5 | |
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 4 |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 2 | ||
其他 | 1 | ||
获得各 类荣誉 | 1 | 服役期间获得团级以上表彰 | 10 |
2 | 省级优秀党员、团员/团干、学生干部、三好 学生、优秀毕业生、学习标兵 | ||
3 | 国家奖学金 | ||
4 | 服役期间获得连级表彰 | 5 | |
5 | 校级优秀党员、团员/团干、学生干部、三好 学生、优秀毕业生、学习标兵 | ||
6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
本项目取最高得分一项计。 | |||
获得证书 | 英语四级以上、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 | 5 | |
上述项目累加。 |
(五)其他减分项分值:
序号 | 项 目 | 分值 |
专科就读、服役期间受过处分(处分必须已撤销) | ||
1 | 警告以上记过以下 | -5 |
2 | 记过以上 | -10 |
计次累加,不设下限。 |
(六) 计分方法
总分=70+学业水平得分+部队获奖得分+赛事获奖得分+其他加(减)分项目得分。总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计算排序分:部队获奖得分、赛事获奖得分、学业水平得分;仍有同分的,继续按以下顺序计算:最高部队获奖项分值、最高赛事获奖项分值、学业水平中90分(优)以上得分值;还同分则取次高项,依次类推。
六、录取原则
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
(二)学校审核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按照一定权重计算综合评价总分,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评价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三)学校在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内,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如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未录满,缺额计划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某专业免试计划仍未录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入普通类计划录取考生。
(四)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七、学费和待遇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费标准按我校2024级同类学生收费标准执行。学籍转入本校,视录取情况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在2024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江西工程学院阳光招生网、江西工程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统一发布。
(二)学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三)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保持开机状态,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四)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处。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下列渠道获取最新信息和联系我们:
学校官网:http://www.jxue.edu.cn
招生处网:http://zsc.jxue.edu.cn
咨询电话:0790-6351177,6351188,6351199
咨询邮箱:zsc@jxue.edu.cn
监督电话:0790-6337668
学校官方微博号: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微信公众号:jgxy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官方抖音号:jxue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
一审:孙雯娟
二审:刘 磊
终审:谢 浓